新闻聚焦
热门专题
more+
发布时间:2024-06-13 资料来源: 经济日报 点击次数:37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不仅关注就业量的合理增长,而且重视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作出全面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是新时代做好就业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一方面,通过实现量的合理增长,为稳定就业大局和经济平稳运行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就业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就要坚持就业量与质的统筹兼顾、协同并进,在量的扩大中促进质的提升,以质的提升带动量的增长。
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发展带动力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本途径在发展。要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就业带动力,深挖就业“蓄水池”,拓宽就业新渠道,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同步、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充分就业同步。
稳岗位是稳就业的基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把握好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之间、技术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之间的关系,把握好产业转换的进度与节奏,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实施灵活就业激励计划,降低灵活就业门槛,鼓励创新创业。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强化人才培养,改善劳动力供给
当前,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等结构性就业矛盾进一步凸显。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质量提升,主动适应劳动力规模和结构变化趋势,加大全社会人力资本投入,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稳定劳动参与率,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供给。
教育和培训是人力资本形成的重要途径。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提高教育、培训体系与就业的匹配度,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未来社会所需要的核心技能,优化课程和学科专业结构,改进培养模式,以更好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需求、适应劳动力市场瞬息万变的技能需求。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健全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坚决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等重大风险。
突出制度保障,营造良好环境
实现就业量质齐升,需要政策保驾护航。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工作待遇和劳动条件等,并不完全由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还需要发挥劳动力市场制度的保障作用。
要不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用好法律和制度的力量,更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构建适合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就业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努力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深化相关改革,夯实质量根基
提高就业质量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难点所在。眼下,就业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就业歧视现象时有发生等。特别是就业质量在不同部门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之间还存在不平衡,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比较集中的部门,提高就业质量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必须不断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为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聚焦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产生的全新的岗位需求,加大相关领域制度改革,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不断提升就业政策和服务的惠及度。实施场地支持、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强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争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充分释放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稳就业、促就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仅涉及短期应急管理与长期稳定发展之间的平衡,还涉及劳动力市场需求扩大与劳动者就业能力培养之间的平衡、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之间的平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以就业优先为导向,集成各项政策对就业的牵引力,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切实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良性互动。
相关新闻
more+发布日期:2024.06.13 浏览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不仅关注就业量的合理增长,而且重视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作出全面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是新时代做好就业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一方面,通过实现量的合理增长,为稳定就业大局和经济平稳运行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就业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就要坚持就业量与质的统筹兼顾、协同并进,在量的扩大中促进质的提升,以质的提升带动量的增长。
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发展带动力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本途径在发展。要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就业带动力,深挖就业“蓄水池”,拓宽就业新渠道,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同步、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充分就业同步。
稳岗位是稳就业的基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把握好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之间、技术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之间的关系,把握好产业转换的进度与节奏,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实施灵活就业激励计划,降低灵活就业门槛,鼓励创新创业。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强化人才培养,改善劳动力供给
当前,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等结构性就业矛盾进一步凸显。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质量提升,主动适应劳动力规模和结构变化趋势,加大全社会人力资本投入,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稳定劳动参与率,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供给。
教育和培训是人力资本形成的重要途径。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提高教育、培训体系与就业的匹配度,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未来社会所需要的核心技能,优化课程和学科专业结构,改进培养模式,以更好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需求、适应劳动力市场瞬息万变的技能需求。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健全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坚决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等重大风险。
突出制度保障,营造良好环境
实现就业量质齐升,需要政策保驾护航。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工作待遇和劳动条件等,并不完全由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还需要发挥劳动力市场制度的保障作用。
要不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用好法律和制度的力量,更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构建适合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就业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努力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深化相关改革,夯实质量根基
提高就业质量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难点所在。眼下,就业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就业歧视现象时有发生等。特别是就业质量在不同部门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之间还存在不平衡,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比较集中的部门,提高就业质量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必须不断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为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聚焦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产生的全新的岗位需求,加大相关领域制度改革,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不断提升就业政策和服务的惠及度。实施场地支持、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强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争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充分释放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稳就业、促就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仅涉及短期应急管理与长期稳定发展之间的平衡,还涉及劳动力市场需求扩大与劳动者就业能力培养之间的平衡、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之间的平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以就业优先为导向,集成各项政策对就业的牵引力,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切实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