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大学法学院干部培训中心! 结业证书查询 联系我们

服务电话

023-65120501

15723079991

首页  > 新闻聚焦学校新闻 > 正文

守护青绿,与法童行|“援”梦新时代云南实践团暑期社会实践纪实

发布时间:2024-08-28                       资料来源: 重庆大学法学院                       点击次数:65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2024年8月17日至8月20日,重庆大学“援”梦新时代实践团云南分队先后在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和云南省绿春县加梅小学开展普法社会实践,为当地的环境保护和教育注入青年力量。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

图为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生态环境(通讯员王妤文 摄)

8月17日至8月18日,实践团成员在云南省玉溪市星云湖进行主题为“农村环境(湖泊)治理法律问题与成效,环境整治与村民利益的平衡”的实地调研,并在星云湖党群活动中心开展湖泊环境保护普法讲座,邀请当地干群50余人参加,实践团成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向村民、干部们科普湖泊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动员村民亲身参与星云湖保护工作,增强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图为星云湖步道沿线(通讯员王妤文 摄)

图为实践团成员向村民和游客发放宣传手册与提供法律咨询(通讯员王妤文 摄)

讲座后,实践团成员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来往的村民和游客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关于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人次。

绿春县加梅小学普法教育宣传

8月19日至8月20日,实践团成员面向云南省绿春县加梅小学的90余名师生开展主题为“与法童行,快乐成长”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图为为加梅小学学生开展普法讲座(通讯员李佳奇 摄)

图为实践团为加梅小学学生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通讯员李佳奇 摄)

实践团成员首先组织“你画我猜”趣味小游戏,激发小朋友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然后,实践团成员通过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引导小朋友们合理安排上网时间,浏览健康有益的内容,保护个人隐私,实现寓教于乐。

图为实践团成员向小朋友讲解网络诈骗(通讯员李佳奇 摄)

最后,实践团成员围绕“民法典,你需要了解这些”“民法典中的人”“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这三方面内容进行解读,以“在法律上你是谁?”这一新颖的方式向小朋友普及“年龄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列举真实案例拉进小朋友与法律的距离,带领师生们观看《民法典》的鲜活案例视频,感受《民法典》与每个人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培养小朋友的法治理念、权责意识、规则意识,提升小朋友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

图为实践团成员为小朋友普及年龄与民法典的联系(通讯员李佳奇 摄)

图为实践团成员为加梅小学学生讲解民法典(通讯员李佳奇 摄)

今后,“援”梦新时代实践团将继续开展一系列活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法治教育宣传实践,以法为舟,缘法而行,为法治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相关新闻

more+

首页

培训项目

首页  > 新闻聚焦学校新闻正文

守护青绿,与法童行|“援”梦新时代云南实践团暑期社会实践纪实

发布日期:2024.08.28        浏览次数: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2024年8月17日至8月20日,重庆大学“援”梦新时代实践团云南分队先后在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和云南省绿春县加梅小学开展普法社会实践,为当地的环境保护和教育注入青年力量。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

图为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生态环境(通讯员王妤文 摄)

8月17日至8月18日,实践团成员在云南省玉溪市星云湖进行主题为“农村环境(湖泊)治理法律问题与成效,环境整治与村民利益的平衡”的实地调研,并在星云湖党群活动中心开展湖泊环境保护普法讲座,邀请当地干群50余人参加,实践团成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向村民、干部们科普湖泊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动员村民亲身参与星云湖保护工作,增强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图为星云湖步道沿线(通讯员王妤文 摄)

图为实践团成员向村民和游客发放宣传手册与提供法律咨询(通讯员王妤文 摄)

讲座后,实践团成员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来往的村民和游客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关于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人次。

绿春县加梅小学普法教育宣传

8月19日至8月20日,实践团成员面向云南省绿春县加梅小学的90余名师生开展主题为“与法童行,快乐成长”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图为为加梅小学学生开展普法讲座(通讯员李佳奇 摄)

图为实践团为加梅小学学生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通讯员李佳奇 摄)

实践团成员首先组织“你画我猜”趣味小游戏,激发小朋友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然后,实践团成员通过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引导小朋友们合理安排上网时间,浏览健康有益的内容,保护个人隐私,实现寓教于乐。

图为实践团成员向小朋友讲解网络诈骗(通讯员李佳奇 摄)

最后,实践团成员围绕“民法典,你需要了解这些”“民法典中的人”“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这三方面内容进行解读,以“在法律上你是谁?”这一新颖的方式向小朋友普及“年龄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列举真实案例拉进小朋友与法律的距离,带领师生们观看《民法典》的鲜活案例视频,感受《民法典》与每个人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培养小朋友的法治理念、权责意识、规则意识,提升小朋友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

图为实践团成员为小朋友普及年龄与民法典的联系(通讯员李佳奇 摄)

图为实践团成员为加梅小学学生讲解民法典(通讯员李佳奇 摄)

今后,“援”梦新时代实践团将继续开展一系列活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法治教育宣传实践,以法为舟,缘法而行,为法治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培训中心

电话:023-65120501 023-86056443

邮箱:xianglijuan525@cqu.edu.cn

Copyright ©2005-2021 重庆大学法学院—法治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