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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

发布时间:2026-02-03                       资料来源: 重庆大学法学院                       点击次数:65

为引领学生党员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握当前和今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方向,2025年12月4日,重庆大学法学院在B校园第二综合楼212报告厅开展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法学院党委书记蒋研川作宣讲报告,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杨志杰及各学生党支部党员代表200余人参加。宣讲会由法学院党委组织员刘勇主持。

蒋研川首先介绍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召开的情况和“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他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即将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体党员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当中的重要地位,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重大原则和主要目标,全面理解“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蒋研川表示,希望同学们以此次宣讲会为契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持续推动理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把全会精神统一到思想和具体行动当中。他表示,学生党员是党组织当中最具活力的新鲜血液,要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主动做身边同学的“带头人”,推动学风校风建设;各党支部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带动党员提升工作和学习能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团结凝聚党组织的智慧和力量。

与会党员表示,通过此次宣讲会,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把青春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征程当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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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

发布日期:2026.02.03        浏览次数:

为引领学生党员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握当前和今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方向,2025年12月4日,重庆大学法学院在B校园第二综合楼212报告厅开展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法学院党委书记蒋研川作宣讲报告,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杨志杰及各学生党支部党员代表200余人参加。宣讲会由法学院党委组织员刘勇主持。

蒋研川首先介绍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召开的情况和“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他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即将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体党员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当中的重要地位,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重大原则和主要目标,全面理解“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蒋研川表示,希望同学们以此次宣讲会为契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持续推动理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把全会精神统一到思想和具体行动当中。他表示,学生党员是党组织当中最具活力的新鲜血液,要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主动做身边同学的“带头人”,推动学风校风建设;各党支部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带动党员提升工作和学习能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团结凝聚党组织的智慧和力量。

与会党员表示,通过此次宣讲会,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把青春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征程当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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