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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9
资料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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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法”)于2025年3月1日施行。作为城市建设与遗产保护工作者,倍感它是助力“文化遗产强国”建设的大法,对开创遗产传承新局面具有极强的指导性。“新法”将“保护第一”确定为国家意志,明确了我国文物与遗产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要求基本建设(含城市更新行动)、旅游发展及遗产活化等,必须坚持“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原则,绝不能用简单的拆与建来改善城乡面貌。
保护与创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新法”第25条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住建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2月联合印发建设指南,明确保护修缮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要做到“六不”,其重点内容与“新法”一致,即“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等。“新法”助力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的新思路体现在对名城概念时代遗产价值认知上。在2021年5月“深圳改革开放建筑遗产与文化城市建设研讨会”上,时任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单霁翔表示,深圳改革开放的多个建筑已入选“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改革开放事业的“奇迹”与里程碑,深圳已有步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这是深圳的文化理想与文化精神,以此去看待深圳40多年的改革开放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创举。我国现有历史文化名城142座,考虑深圳拥有20世纪遗产的特有创新价值,“历史”二字的时代精神就必然能作出新解读。“新法”给予全国有改革创新精神与佳绩的城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理由,对历史文化名城特别强调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联系深圳等改革开放的前沿性,“新法”鼓励积极探索改革开放历史建筑的新命题。深圳对自己乃至全国城市建设有太多的贡献与示范性,作为曾经的改革开放“试验田”与桥头堡,它孵化并创造了太多城市建设上令人瞩目的“中国第一”经验,“新法”将助力它以中国现当代建筑遗产史的名义,向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进军。深圳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之路也给粤港澳大湾区量大面广的百年建筑活化利用提供了示范,这本身既是创造建筑文博改革“经验”,更是中国向世界遗产输送“智慧”的当代尝试。
保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新法”第35条强调各类项目“控制大规模搬迁,防止过度开发,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目前,全国城市更新总体上按照“新法”并结合老城文脉特质和时代发展要求,通过对更新项目内容的挖掘和现代阐释,提炼了适用传统与现代共同价值的好案例与经验。例如,成都是天府之国,历时两千多年不易其址、不更其名,蜀文化正成为它诸多更新项目坚守的“名片”;福州著名历史街区“三坊七巷”的修缮更新,既记录了城市更迭,也留下了福州的代表符号与乡愁。20世纪遗产不仅是公众身边的瑰宝,也是我国现当代灿烂建筑文化的结晶,它尤其印证了中华文化善于对外来文化予以本土化改造。2016年迄今,在中国文物学会和中国建筑学会指导下,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专业委员会已向业界与社会推介了九批共900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受到国内外同行关注,如已是20世纪遗产的“天安门广场及建筑群”,2024年随北京中轴线一同进入《世界遗产名录》。
“新法”颇具创新精神,在第二章至少六次提到对未核定文保单位也应保护的内容。第23条明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登记,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新法”中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文物类型,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各地方的对量大面广遗产项目无身份保护的问题。“新法”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实则在说文物有等级,但在高度法治文明的中国,爱护文化遗产不该分等级,人人都应为低级别文物筑起遮风避雨的防护伞。正在开展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正进一步摸清文物及遗产“家底”,更要通过调研发现某些低级别文物,充分认知它们并非低价值,而是过去对其历史、科技、文化等价值阐释不够所致,要知道不少未定级或低等级建筑,早已和城市文化及居民记忆融为一体了。如已获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推介项目的北京东四八条111号朱启钤故居,有北京四合院落的传统与制式,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周恩来总理曾两次到此看望爱国老人朱启钤,其故居的历史文化价值尤其应被再阐释、被强化保护并传承。
保护新中国优秀建筑经典及住区
“新法”在第2条所列五种物质遗产类型中,有两种与城市建设遗产相关,体现新中国建设史的内容。如“新法”第12条规定:“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的文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新法”正式提出革命文物,区别于普通的近现代遗产,开辟了遗产与文物活态的新视角。以建筑遗产的名义对新中国建设史的研究在“新法”中渗透很明显,关注新中国的遗产要坚持正确的党史观及现代化观,审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及21世纪已过四分之一的城市与建筑发展,的确能从凝固的建筑记忆中发现太多新中国不凡的业绩,“新法”强调要利用多种手段规范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例如,新中国建设成就,以1949年后北京建设看,有纪念价值的20世纪遗产至少有:1950—1959八宝山革命公墓、人民英雄纪念碑、“国庆十大工程”;1953—1968年文体设施天桥剧场、首都剧场、北京天文馆、中国美术馆、北京体育馆、北京展览馆、首都体育馆等;1976年改革开放以来,毛主席纪念堂、香山饭店、长城饭店、建国门外交公寓、京广中心等;2000年至今,除2008年夏季奥运会及2022年冬奥场馆的“双奥遗产”及“双枢纽机场”外,国家大剧院与中国尊等更代表当代北京的创意城市风貌。
在新中国建设成就中,尤要以以人为本视角审视易被忽略的居住建筑保护类型,在各个城市它的规模占到八成左右。如上海曹杨新村的多元价值挖掘与保护甄选,是用系统思维推动住宅区改造的成功尝试。在居住遗产层面上的改造,不仅是解困工程,更是对住宅区家庭生活空间的重建。曹杨新村曾是新中国第一个工人新村,其设计与建筑构件选型在新中国历史上具有标志性,曹杨新村还承载了70年前工人劳模家庭的集体记忆,它对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住宅史及红色文化价值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始建于1951年、竣工于1956年的北京百万庄小区是我国现代居住小区的开山之作。它由建筑大师张开济设计,是“活态”城市规划及建筑教科书。由于过去未被纳入历史文化街区,其保护前景处于被动状态。随着“新法”的施行,通过条例或细则的落实,如同百万庄小区一样的“旧区”改造会在传承文脉框架下实施,会保存新中国住区的文化记忆,留存应倍加珍惜的遗产。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次数: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法”)于2025年3月1日施行。作为城市建设与遗产保护工作者,倍感它是助力“文化遗产强国”建设的大法,对开创遗产传承新局面具有极强的指导性。“新法”将“保护第一”确定为国家意志,明确了我国文物与遗产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要求基本建设(含城市更新行动)、旅游发展及遗产活化等,必须坚持“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原则,绝不能用简单的拆与建来改善城乡面貌。
保护与创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新法”第25条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住建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2月联合印发建设指南,明确保护修缮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要做到“六不”,其重点内容与“新法”一致,即“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等。“新法”助力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的新思路体现在对名城概念时代遗产价值认知上。在2021年5月“深圳改革开放建筑遗产与文化城市建设研讨会”上,时任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单霁翔表示,深圳改革开放的多个建筑已入选“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改革开放事业的“奇迹”与里程碑,深圳已有步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这是深圳的文化理想与文化精神,以此去看待深圳40多年的改革开放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创举。我国现有历史文化名城142座,考虑深圳拥有20世纪遗产的特有创新价值,“历史”二字的时代精神就必然能作出新解读。“新法”给予全国有改革创新精神与佳绩的城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理由,对历史文化名城特别强调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联系深圳等改革开放的前沿性,“新法”鼓励积极探索改革开放历史建筑的新命题。深圳对自己乃至全国城市建设有太多的贡献与示范性,作为曾经的改革开放“试验田”与桥头堡,它孵化并创造了太多城市建设上令人瞩目的“中国第一”经验,“新法”将助力它以中国现当代建筑遗产史的名义,向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进军。深圳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之路也给粤港澳大湾区量大面广的百年建筑活化利用提供了示范,这本身既是创造建筑文博改革“经验”,更是中国向世界遗产输送“智慧”的当代尝试。
保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新法”第35条强调各类项目“控制大规模搬迁,防止过度开发,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目前,全国城市更新总体上按照“新法”并结合老城文脉特质和时代发展要求,通过对更新项目内容的挖掘和现代阐释,提炼了适用传统与现代共同价值的好案例与经验。例如,成都是天府之国,历时两千多年不易其址、不更其名,蜀文化正成为它诸多更新项目坚守的“名片”;福州著名历史街区“三坊七巷”的修缮更新,既记录了城市更迭,也留下了福州的代表符号与乡愁。20世纪遗产不仅是公众身边的瑰宝,也是我国现当代灿烂建筑文化的结晶,它尤其印证了中华文化善于对外来文化予以本土化改造。2016年迄今,在中国文物学会和中国建筑学会指导下,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专业委员会已向业界与社会推介了九批共900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受到国内外同行关注,如已是20世纪遗产的“天安门广场及建筑群”,2024年随北京中轴线一同进入《世界遗产名录》。
“新法”颇具创新精神,在第二章至少六次提到对未核定文保单位也应保护的内容。第23条明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登记,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新法”中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文物类型,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各地方的对量大面广遗产项目无身份保护的问题。“新法”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实则在说文物有等级,但在高度法治文明的中国,爱护文化遗产不该分等级,人人都应为低级别文物筑起遮风避雨的防护伞。正在开展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正进一步摸清文物及遗产“家底”,更要通过调研发现某些低级别文物,充分认知它们并非低价值,而是过去对其历史、科技、文化等价值阐释不够所致,要知道不少未定级或低等级建筑,早已和城市文化及居民记忆融为一体了。如已获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推介项目的北京东四八条111号朱启钤故居,有北京四合院落的传统与制式,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周恩来总理曾两次到此看望爱国老人朱启钤,其故居的历史文化价值尤其应被再阐释、被强化保护并传承。
保护新中国优秀建筑经典及住区
“新法”在第2条所列五种物质遗产类型中,有两种与城市建设遗产相关,体现新中国建设史的内容。如“新法”第12条规定:“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的文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新法”正式提出革命文物,区别于普通的近现代遗产,开辟了遗产与文物活态的新视角。以建筑遗产的名义对新中国建设史的研究在“新法”中渗透很明显,关注新中国的遗产要坚持正确的党史观及现代化观,审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及21世纪已过四分之一的城市与建筑发展,的确能从凝固的建筑记忆中发现太多新中国不凡的业绩,“新法”强调要利用多种手段规范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例如,新中国建设成就,以1949年后北京建设看,有纪念价值的20世纪遗产至少有:1950—1959八宝山革命公墓、人民英雄纪念碑、“国庆十大工程”;1953—1968年文体设施天桥剧场、首都剧场、北京天文馆、中国美术馆、北京体育馆、北京展览馆、首都体育馆等;1976年改革开放以来,毛主席纪念堂、香山饭店、长城饭店、建国门外交公寓、京广中心等;2000年至今,除2008年夏季奥运会及2022年冬奥场馆的“双奥遗产”及“双枢纽机场”外,国家大剧院与中国尊等更代表当代北京的创意城市风貌。
在新中国建设成就中,尤要以以人为本视角审视易被忽略的居住建筑保护类型,在各个城市它的规模占到八成左右。如上海曹杨新村的多元价值挖掘与保护甄选,是用系统思维推动住宅区改造的成功尝试。在居住遗产层面上的改造,不仅是解困工程,更是对住宅区家庭生活空间的重建。曹杨新村曾是新中国第一个工人新村,其设计与建筑构件选型在新中国历史上具有标志性,曹杨新村还承载了70年前工人劳模家庭的集体记忆,它对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住宅史及红色文化价值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始建于1951年、竣工于1956年的北京百万庄小区是我国现代居住小区的开山之作。它由建筑大师张开济设计,是“活态”城市规划及建筑教科书。由于过去未被纳入历史文化街区,其保护前景处于被动状态。随着“新法”的施行,通过条例或细则的落实,如同百万庄小区一样的“旧区”改造会在传承文脉框架下实施,会保存新中国住区的文化记忆,留存应倍加珍惜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