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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法院系统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1                       资料来源:重庆大学法学院干部培训中心                       点击次数:2365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办于1929年,现设有34个学院,覆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教育、艺术10个学科门类。校园占地面积5222亩,有ABC、虎溪四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6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47000余人。经过8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科学研究中心,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30万余名高级专门人才,其中40余人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是重庆大学创办之初6大学院(文理工商法医)之一,目前学院拥有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0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法学本科专业系重庆市高校特色专业和“三特行动计划”建设专业,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经过多年辛勤耕耘和持续发展,学院已成为国内具有广泛影响、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为更好的发挥大学社会服务的功能,学校在法学院设立“重庆大学法治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高品质的继续教育干部培训服务,努力成为国内法治与管理领域的重要培训基地。我们的培训理念是“一流名校、强大师资、细致服务、注重效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审判队伍,根据《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规定,重庆大学法学院依托全渝高校资源,经筹备,举办“法院系统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及地点

(一)对象:全国各级法院分管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领导、法官;

(二)地点:重庆市重庆大学B校区。

二、备选课程体系(全国班课程由各参训单位初选,经学院综合意见后确定8个专题)

课程体系

课程名称

学时

时事政治

社会热点

党的十九大前瞻

4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准则条例

4

“两学一做”专题讲座

4

解读“十三五”规划

4

一带一路战略经济政治分析

 

4

加强宪法实施,建设法治政府

4

政府诚信缺失与重建探究

4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

4

民商事审判

民法总则与商事纠纷裁判

最高院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法》热点问题探析

4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运用

4

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审判新问题

4

民事审判公正价值的实现路径分析

4

 商事裁判理念对审判实践的影响

4

事实不清时的司法策略与实务应对

4

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探析

4

要件事实审判方法论

4

要素式审判改革研究

4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及其规制研究

4

民事检察监督重点领域和程序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4

民商事再审案件检察监督的审查要点

4

民行交叉案件审判问题研究

4

法院调解的理论与实践

4

刑事审判

非法证据排除难的症结及其破解

4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及证明责任

4

解读刑法修正案(九)

4

《刑事诉讼法》热点问题探析

4

刑事审判中的难点问题探析

4

证据制度改革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影响

4

法官量刑裁量权与量刑规范

4

刑事庭前程序改革

4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4

刑事庭审实质化

4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理论与实践

4

解读最高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4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运用

4

 

 

行政审判

行政审判中的一审、二审与再审

4

行政案件审判技巧

4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运用

4

新《行政诉讼法》解读

4

行政诉讼的判决与执行

4

民行交叉案件审判问题研究

4

行政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判定

4

立案、执行

法院执行热点问题探析

4

审执分离实施方案研究

4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制度逻辑与操作规程探析

4

民事执行程序的改革与发展

4

法院调解理论与实践

4

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影响与对策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

4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4

综合素能

领导干部媒介素养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

公务礼仪

4

团队精神与团队建设

4

    国学修养与人生智慧

4

新形势下领导力提升

 

4

法官情绪管理与心理解压

 

4

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

4

司法文书制作

4

现场教学

亮点单位考察学习

4

红色革命精神教育

8

庭审观摩及讨论评析

4

拓展训练

8

模拟法庭及点评

4

三、师资配备

本期培训班师资构成:重庆市实务部门专家1-2名,其余为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重庆行政学院等相关高校知名学者、教授。

四、办班模式及费用

(一)全国班:面向全国各级法院系统招生,每个单位遴选1名以上学员即可报名参加,培训费用每人每天450,合计每人每期3600元,包含培训费、餐费、住宿费、课时费、资料费、学习实践费等所有培训费用,由校方综合调配使用(住宿为校内外培训公寓和普通宾馆标间,出现单房需补齐住宿费差价;就餐为食堂自助餐或窗口餐)。报名人数达到60开班,如未达到报名人数,校方可延期开班。

(二)联合办班:受人数及经费限制,达不到独立办班要求的单位可与其他意向单位联合办班,联合办班单位可由校方推荐,也可自行与兄弟单位联系。

(三)独立办班:学校同时开展民事审判专题、刑事审判专题、行政审判专题、执行专题、综合业务能力提升专题等培训班,由主办单位根据需求拟定培训目的,校方量身定制培训方案。

五、全国班培训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7910-17日 ;

第二期:2017917-24日。

(二)报名方式

请填写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回学院,学院于开班前10日告知报到相关事宜。

六、结业待遇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学员纳入校友录并可在网上查询。

七、联系方式

(一)电    话:0236512050165120502(传真)13628368878

(二)联 系 QQ1091786699      电子邮箱:1091786699@qq.com

(三)联 系 人:张主任  邓老师   吕老师 

    (四)网    址:http://fzpx.cqu.edu.cn/    

(五)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培训中心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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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法院系统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01        浏览次数: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办于1929年,现设有34个学院,覆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教育、艺术10个学科门类。校园占地面积5222亩,有ABC、虎溪四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6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47000余人。经过8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科学研究中心,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30万余名高级专门人才,其中40余人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是重庆大学创办之初6大学院(文理工商法医)之一,目前学院拥有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0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法学本科专业系重庆市高校特色专业和“三特行动计划”建设专业,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经过多年辛勤耕耘和持续发展,学院已成为国内具有广泛影响、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为更好的发挥大学社会服务的功能,学校在法学院设立“重庆大学法治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高品质的继续教育干部培训服务,努力成为国内法治与管理领域的重要培训基地。我们的培训理念是“一流名校、强大师资、细致服务、注重效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审判队伍,根据《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规定,重庆大学法学院依托全渝高校资源,经筹备,举办“法院系统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及地点

(一)对象:全国各级法院分管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领导、法官;

(二)地点:重庆市重庆大学B校区。

二、备选课程体系(全国班课程由各参训单位初选,经学院综合意见后确定8个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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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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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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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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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件事实审判方法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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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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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资配备

本期培训班师资构成:重庆市实务部门专家1-2名,其余为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重庆行政学院等相关高校知名学者、教授。

四、办班模式及费用

(一)全国班:面向全国各级法院系统招生,每个单位遴选1名以上学员即可报名参加,培训费用每人每天450,合计每人每期3600元,包含培训费、餐费、住宿费、课时费、资料费、学习实践费等所有培训费用,由校方综合调配使用(住宿为校内外培训公寓和普通宾馆标间,出现单房需补齐住宿费差价;就餐为食堂自助餐或窗口餐)。报名人数达到60开班,如未达到报名人数,校方可延期开班。

(二)联合办班:受人数及经费限制,达不到独立办班要求的单位可与其他意向单位联合办班,联合办班单位可由校方推荐,也可自行与兄弟单位联系。

(三)独立办班:学校同时开展民事审判专题、刑事审判专题、行政审判专题、执行专题、综合业务能力提升专题等培训班,由主办单位根据需求拟定培训目的,校方量身定制培训方案。

五、全国班培训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7910-17日 ;

第二期:2017917-24日。

(二)报名方式

请填写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回学院,学院于开班前10日告知报到相关事宜。

六、结业待遇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学员纳入校友录并可在网上查询。

七、联系方式

(一)电    话:0236512050165120502(传真)13628368878

(二)联 系 QQ1091786699      电子邮箱:1091786699@qq.com

(三)联 系 人:张主任  邓老师   吕老师 

    (四)网    址:http://fzpx.cqu.edu.cn/    

(五)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培训中心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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