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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7                       资料来源:重庆大学法学院干部培训中心                       点击次数:37070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也是中组部指定干部培训基地。

学校创办于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校园占地面积5444亩,有A、B、C、虎溪四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5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0余人。经过8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科学研究中心,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40余万名高级专门人才,其中40余人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重庆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经过多年辛勤耕耘和持续发展,学院正逐渐成为我国西部地区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高地。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法学学科排名中,重庆大学法学学科名列第11位,其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二级学科同学科中排名第一。2015年法学学科以优秀成绩通过重庆市“十二五”重点学科综合验收,法学院与城环学院等联合成功申报重庆市特色学科群,法学一级学科进入重庆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培育行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团队进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国家智库)。

学院在做好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同时,也致力于为社会服务,为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高品质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努力拓展大学服务社会的新渠道、新方式,并成为国内法治与管理领域的重要培训基地。我们的培训理念是“一流名校、强大师资、细致服务、注重效果”。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审判队伍,根据《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规定,重庆大学法学院依托重大优质教学资源和深厚法学传统,紧跟法治建设步伐,贴近社会现实需求,面向全国法院系统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及地点

(一)对象:全国各级法院审判人员及相关业务骨干;

(二)地点:重庆市重庆大学B校区或C校区。

二、备选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 课程名称 学时
时事政治与热点难点 哲学思维与五大发展理念 4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准则条例 4
“两学一做”专题讲座 4
解读“十三五”规划 4
一带一路战略经济政治分析 4
当前社会形势与法治政府建设 4
加强宪法实施,建设法治政府 4
政府诚信缺失与重建探究 4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 4
司法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对审判工作的影响和应对 4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4
司法体制改革的热点与难点问题 4
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4
社会形势评估与司法体制改革 4
民商事审判 最高院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法》热点问题探析 4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运用 4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4
民事审判公正价值的实现路径分析 4
最新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4
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审判新问题 4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热点问题探析 4
《侵权责任法》热点问题探析 4
《物权法》热点问题探析 4
刑事审判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4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及证明责任 4
解读刑法修正案(九) 4
《刑事诉讼法》热点问题探析 4
刑事审判中的难点问题探析 4
证据制度改革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影响 4
法官量刑裁量权与量刑规范 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热点问题探析 4
解读最高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4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运用 4
行政审判 行政审判中的一审、二审与再审 4
行政案件审判技巧 4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运用 4
新《行政诉讼法》解读 4
行政诉讼的判决与执行 4
民行交叉案件审判问题研究 4
行政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判定 4
立案、执行 法院执行热点问题探析 4
法院调解理论与实践 4
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影响与对策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 4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4
综合素能 新时期法院新闻宣传与形象塑造 4
公务礼仪 4
团队精神与团队建设 4
国学修养与人生智慧 4
新形势下领导力提升 4
法官情绪管理与心理解压 4
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 4
司法文书制作 4
现场教学 亮点单位考察学习 4
红色革命精神教育 8
庭审观摩及讨论评析 4
拓展训练 8
模拟法庭及点评 4

三、师资配备

培训班教师组成为:重庆市实务部门领导1-2名,其余为重庆大学或相关高校专家、教授组成。师资力量强大,确保培训效果。

四、办班模式及费用

(一)独立办班:由主办单位拟定培训时间、天数、目的,校方根据其需求量身定制培训方案。费用协商。

(二)联合办班:受人数及费用限制,达不到独立办班要求的单位可与其他意向单位联合办班,联合办班单位由校方推荐,或自行与兄弟单位联系。费用协商。

五、结业待遇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学员纳入校友录并可在网上查询。

六、联系方式

(一)电  话:023—65120501、65120502(传真) 15502378999

(二)联 系 QQ:1091786699  电子邮箱:1091786699@qq.com

(三)联 系 人:张主任  吕老师 田老师

(四)网  址:http://law.cqu.edu.cn  重庆大学法学院→继续教育

(五)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培训中心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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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7        浏览次数: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也是中组部指定干部培训基地。

学校创办于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校园占地面积5444亩,有A、B、C、虎溪四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5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0余人。经过8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科学研究中心,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40余万名高级专门人才,其中40余人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重庆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经过多年辛勤耕耘和持续发展,学院正逐渐成为我国西部地区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高地。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法学学科排名中,重庆大学法学学科名列第11位,其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二级学科同学科中排名第一。2015年法学学科以优秀成绩通过重庆市“十二五”重点学科综合验收,法学院与城环学院等联合成功申报重庆市特色学科群,法学一级学科进入重庆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培育行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团队进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国家智库)。

学院在做好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同时,也致力于为社会服务,为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高品质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努力拓展大学服务社会的新渠道、新方式,并成为国内法治与管理领域的重要培训基地。我们的培训理念是“一流名校、强大师资、细致服务、注重效果”。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审判队伍,根据《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规定,重庆大学法学院依托重大优质教学资源和深厚法学传统,紧跟法治建设步伐,贴近社会现实需求,面向全国法院系统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及地点

(一)对象:全国各级法院审判人员及相关业务骨干;

(二)地点:重庆市重庆大学B校区或C校区。

二、备选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 课程名称 学时
时事政治与热点难点 哲学思维与五大发展理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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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专题讲座 4
解读“十三五”规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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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的热点与难点问题 4
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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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审判 最高院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法》热点问题探析 4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运用 4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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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4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及证明责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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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热点问题探析 4
刑事审判中的难点问题探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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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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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资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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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班模式及费用

(一)独立办班:由主办单位拟定培训时间、天数、目的,校方根据其需求量身定制培训方案。费用协商。

(二)联合办班:受人数及费用限制,达不到独立办班要求的单位可与其他意向单位联合办班,联合办班单位由校方推荐,或自行与兄弟单位联系。费用协商。

五、结业待遇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学员纳入校友录并可在网上查询。

六、联系方式

(一)电  话:023—65120501、65120502(传真) 15502378999

(二)联 系 QQ:1091786699  电子邮箱:1091786699@qq.com

(三)联 系 人:张主任  吕老师 田老师

(四)网  址:http://law.cqu.edu.cn  重庆大学法学院→继续教育

(五)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培训中心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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