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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

发布时间:2022-03-22                       资料来源:重庆大学法学院干部培训中心                       点击次数:470


一、个人简介

王江,1980.10.四川乐山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大学法学院能源法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英国萨里大学访问学者,曾任英国萨里大学ERRG客座研究员;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成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重庆市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


二、招生方向、研究领域和兴趣

招生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和硕士,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等方向法律硕士。

主要研究领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环境法学、自然资源和能源法学、建筑与房地产法学。

近年的研究兴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国际河流争端管控、矿产资源法治、能源法基本理论、碳达峰和碳中和问题、城市规划等。


三、教育及工作经历

教育经历:

2004年,重庆大学,法学学士;

2007年,重庆大学,经济法硕士;

2010年,重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

工作经历:

2011.1—2013.9,重庆大学法学院,讲师;

2013.9—,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6.8—2017.8,英国萨里大学,国家公派访问学者;


四、代表性科研成果

论文

[49]王江: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J].载《东方法学》,2021年第5期,CSSCI,CLSCI期刊;

[48]王江:论中国战略性关键矿产资源安全的法律监管[J].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CSSCI,B类期刊(已录用待刊出);

[47]王江、李佳欣:湿地保护立法的目的构设与制度优化[J].载《中国土地科学》2021年第9期,CSSCI,B类期刊;

[46]王江、唐艺芸:碳中和愿景下地方率先达峰的多维困境及其纾解[J].载《环境保护》,2021年8月,C扩;

[45]王江、李楠:环境保护司法禁止令的规范构建研究[J].载《中华环境》2021年第7期;

[44]王江: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N].载《解放军报》2021年6月2日,B类报刊 ;

[43]王江、刘鑫:论“黄河法”分水规则的重构 ——以“需水弹性理论”为指导[J].载《人民黄河》(已录用,待刊出),C扩;

[42]王江、李佳欣:我国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实施的多重障碍及破解,[J]《环境保护》2021年第1期,C扩;

[41]罗敏、王江、余浩浩:国家公园国家性的法律实现与制度展开[J],载《中华环境》,2020年第6期;

[40]王江.雷嘉琪: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N].载《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年12月26日;

[39]Jiang Wang, Ming Zhang,Disputes over International River Water Resources:Normative Interpretation, Target Guidance and Strategies Enumeration,《中国法学》(英文版),2020年第5期;

[38]王江、李佳欣:坟墓的法律识别与保护,上海法学研究集刊[J](2019年第23卷 总第23卷);

[37]Jiang Wang, etc.Review of the Effects of China’s 531 Photovoltaic New Deal on Photovoltaic Enterprise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REND I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2019.

[36]Jiang Wang,etc.An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on Municipal Solid Waste Source-Separated Collection Behavior in

Chongqing,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REND I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2019-11-20

[35]Jiang Wang, Peng Liu. Study o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Governance in Rural Development, Fresenius Environmental Bulletin, SCI四区;

[34]王江、柏清:环境风险源监管的欧盟经验与中国的制度构建——以《赛维索法令》为线索[J].载《环境保护》2019年第7期,C扩;

[33]王江.跨界水道开发和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研究[J].载《环境保护》,2017,4517:68-71,C扩;

[32]王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其借鉴[J].载《环境保护》,2013,4109:72-74.C扩;

[31]王江.我国水能资源开发中的问题及其政策法律破解[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506:96-99.

[30]王江、吴维.产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的法律防控研究[J].载《管理世界》,2016,07:178-179.A类,权威期刊,CSSCI;

[29]王江.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及其法律规制[J].载《新疆社会科学》,2013,04:93-97+150.CSSCI;

[28]王江.污染环境罪的立法缺失及司法解释补救——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J].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2013,1904:133-136.CSSCI;

[27]王江、黄锡生.我国生态环境恢复立法析要[J].载《法律科学》2011年第4期,B类,重要期刊,CLSCI;

[26]王江.我国环保监管模式的缺失与创新[J].载《中州学刊》,2013年第5期;CSSCI;

[25]黄锡生,王江.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略论[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9,1805:416-420.CSSCI;

[24]黄锡生、王江.中国环境执法的障碍与破解[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501:81-84.CSSCI;

[23]王江,魏利青,崔高莹.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完善[J].环境保护,2016,4402:49-51.

[22]王江,许雅雯.英国国家公园管理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J].环境保护,2016,4413:63-65.

[21]王江.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的解读与反思——以法律原则的结构性功能为主线[J].法学评论,2018,3603:163-170.重要期刊,B类,CSSCI,CLSCI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入选为“2018年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精选佳作”法学类(10篇)论文。)

[20]王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框架、现实困境与破解思路[J].中国司法鉴定,2018,02:9-13.

[19]黄锡生,王江.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利用:立法缺失与补救[J].环境保护,2008,06:37-40.

[18]黄锡生,王江.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J].河北法学,2008,05:15-21.

[17]王江.环境监理:形成逻辑、法制缺失与立法构想[J].云南社会科学,2013,05:139-143+148.CSSCI;

[16]王江,杨霜依,刘亚寅.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域外经验探析[J].环境保护,2014,4204:36-38.

[15]王江,胡园园.新时代的传统村落保护:政策举要、法制问题与对策[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8,3902:40-44.

[14]王江等.国外科普工作对我国青少年科普之启示[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6:193-194.CSSCI;

[13]王江等.科普的价值研究[J].科协论坛,2003,11:7-9.

[12]王江.区域经济开发对环境影响的法经济学分析[J].生态经济(学术版),2007,01:44-47+63.CSSCI;

[11]黄锡生,王江.区域开发对环境的影响研究——法经济学的视角[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7,05:24-28.

[10]黄锡生,王江.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教育系统效益提升的法制保障[J].教学与管理,2006,36:7-8,C扩;

[9]王江.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探究[A].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论文集——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分册[C],2008:5.

[8]王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研究[A].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2009:5.

[7]王江.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探究——以美国超级基金法为例[A].201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三册)[C].2011:7.

[6]王江.论跨界河流生态受益者补偿原则[A].201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三册)[C].2011:3.

[5]王江.论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归属[A].200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第一册)[C].2005:6.

[4]王江.区域经济开发对环境影响的法经济学分析[A].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三)[C].2006:5.

[3]黄锡生.王江.集中式饮用水资源生态补偿探究[A].200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2008:5.

[2]王江.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及法律对策研究[D].重庆大学,2007.

[1]王江.生态恢复法律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2010.

专著

1.王江,生态环境修复法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5月;

2.胡德胜,王江,电动汽车及车联网业务政策法律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7月;

3.王江,胡德胜,光伏发电及天然气政策法律专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3月;

教材

1.能源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7月,参编;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参编;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典型案例解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年,(参编);

4.能源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19年8月出版,参编;

代表性课题:

(一)主持

1.司法部,美丽乡村建设中潜在环境风险的法律管控,2014,3万元,已结题;

2.重庆市法学会,三峡库区消落带环境污染治理法律制度研究 ,2014,0.5万元,已结题;

3.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城乡一体化防治农村环境污染的法律制度研究 ,2013,1万元,已结题;

4.中央高校面上项目,城乡一体化的农村污染防治制度研究,2015,3.5万元,已结题;

5.中央高校跨学科重点项目,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规范化构建及其法制保障研究,2016,9万元,已结题;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周边命运共同体”倡议下我国国际河流水争端的管控研究,2018,20万元,在研;

7.重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为核心目标的法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优化研究,1.5万元,在研,2020年;

8.中央高校交叉与运用提升类项目:碳达峰碳中和入法的路径及其展开,2021,6万元,在研;

9.重庆大学本科教学研究项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环境法课程体系的优化及其实现,2021,1万元,在研;

另承担中央高校面上项目,共同承担国家电网电动车公司委托项目等共3项。

(二)参研

1.两型社会建设与环保监管模式创新研究,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2007年度司法部重点项目;

3. 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五、获奖

1.中国能源法学会暑期研究生绿能杯(第三届)调研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指导的两个课题组分获比赛一等奖和二等奖(总分排第二和第四);

2.废弃光伏组件回收:问题研判、域外经验和法制因应,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8年中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

3.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探究,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优秀论文;

4.中国能源法学会暑期研究生(第四届)绿能杯调研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指导的课题组获比赛一等奖;

5.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9年中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6.入选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2020年);

7.《国际河流水资源争端的法理透析与妥适消解》,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中国法学会,一等奖,2021年;

8.第七届励青环境法学奖,三等奖,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2021年;

9.重庆大学先进工作者,2020年;

10.重庆大学优秀专家建议信息,2021年;


六、社会服务与兼职

1.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2.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

3.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

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大学“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研究员,2020.11-2023.11


七、资政报告

1.资政报告: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存“三难”被重庆市委办公厅《信息专报》(2020年7月29日)采用,获副市长肯定性批示,获评2020年度重庆大学十佳资政建议;

2.专家建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的若干建议》被中国自然资源学会采用并被司法部立法四局综合采纳(2020年8月);

3.资政报告:关于推进新时代西部绿色大开发的政策建议被重庆市委内网采用(2019年);

4.研究报告:《1992年<跨界水道公约>的发展动向及对我国的对策建议)》被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采纳,2021年8月12日;

5.为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提供“中、哈跨界河流分水谈判”的专家建议(2018年);

6.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长江法》(草案)征求意见提供专家建议(2020年);

7.为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就“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比较及我国制度现代化研究”提供专家建议(2021年);

8.为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就《三亚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

2020年)《三亚市乡村民宿经营管理办法法(草案)》提供专家建议(2020年);

9.执笔《关于节约食物立法的若干建议》,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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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

发布日期:2022.03.22        浏览次数:


一、个人简介

王江,1980.10.四川乐山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大学法学院能源法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英国萨里大学访问学者,曾任英国萨里大学ERRG客座研究员;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成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重庆市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


二、招生方向、研究领域和兴趣

招生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和硕士,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等方向法律硕士。

主要研究领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环境法学、自然资源和能源法学、建筑与房地产法学。

近年的研究兴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国际河流争端管控、矿产资源法治、能源法基本理论、碳达峰和碳中和问题、城市规划等。


三、教育及工作经历

教育经历:

2004年,重庆大学,法学学士;

2007年,重庆大学,经济法硕士;

2010年,重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

工作经历:

2011.1—2013.9,重庆大学法学院,讲师;

2013.9—,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6.8—2017.8,英国萨里大学,国家公派访问学者;


四、代表性科研成果

论文

[49]王江: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J].载《东方法学》,2021年第5期,CSSCI,CLSCI期刊;

[48]王江:论中国战略性关键矿产资源安全的法律监管[J].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CSSCI,B类期刊(已录用待刊出);

[47]王江、李佳欣:湿地保护立法的目的构设与制度优化[J].载《中国土地科学》2021年第9期,CSSCI,B类期刊;

[46]王江、唐艺芸:碳中和愿景下地方率先达峰的多维困境及其纾解[J].载《环境保护》,2021年8月,C扩;

[45]王江、李楠:环境保护司法禁止令的规范构建研究[J].载《中华环境》2021年第7期;

[44]王江: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N].载《解放军报》2021年6月2日,B类报刊 ;

[43]王江、刘鑫:论“黄河法”分水规则的重构 ——以“需水弹性理论”为指导[J].载《人民黄河》(已录用,待刊出),C扩;

[42]王江、李佳欣:我国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实施的多重障碍及破解,[J]《环境保护》2021年第1期,C扩;

[41]罗敏、王江、余浩浩:国家公园国家性的法律实现与制度展开[J],载《中华环境》,2020年第6期;

[40]王江.雷嘉琪: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N].载《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年12月26日;

[39]Jiang Wang, Ming Zhang,Disputes over International River Water Resources:Normative Interpretation, Target Guidance and Strategies Enumeration,《中国法学》(英文版),2020年第5期;

[38]王江、李佳欣:坟墓的法律识别与保护,上海法学研究集刊[J](2019年第23卷 总第23卷);

[37]Jiang Wang, etc.Review of the Effects of China’s 531 Photovoltaic New Deal on Photovoltaic Enterprise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REND I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2019.

[36]Jiang Wang,etc.An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on Municipal Solid Waste Source-Separated Collection Behavior in

Chongqing,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REND I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2019-11-20

[35]Jiang Wang, Peng Liu. Study o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Governance in Rural Development, Fresenius Environmental Bulletin, SCI四区;

[34]王江、柏清:环境风险源监管的欧盟经验与中国的制度构建——以《赛维索法令》为线索[J].载《环境保护》2019年第7期,C扩;

[33]王江.跨界水道开发和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研究[J].载《环境保护》,2017,4517:68-71,C扩;

[32]王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其借鉴[J].载《环境保护》,2013,4109:72-74.C扩;

[31]王江.我国水能资源开发中的问题及其政策法律破解[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506:96-99.

[30]王江、吴维.产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的法律防控研究[J].载《管理世界》,2016,07:178-179.A类,权威期刊,CSSCI;

[29]王江.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及其法律规制[J].载《新疆社会科学》,2013,04:93-97+150.CSSCI;

[28]王江.污染环境罪的立法缺失及司法解释补救——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J].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2013,1904:133-136.CSSCI;

[27]王江、黄锡生.我国生态环境恢复立法析要[J].载《法律科学》2011年第4期,B类,重要期刊,CLSCI;

[26]王江.我国环保监管模式的缺失与创新[J].载《中州学刊》,2013年第5期;CSSCI;

[25]黄锡生,王江.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略论[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9,1805:416-420.CSSCI;

[24]黄锡生、王江.中国环境执法的障碍与破解[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501:81-84.CSSCI;

[23]王江,魏利青,崔高莹.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完善[J].环境保护,2016,4402:49-51.

[22]王江,许雅雯.英国国家公园管理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J].环境保护,2016,4413:63-65.

[21]王江.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的解读与反思——以法律原则的结构性功能为主线[J].法学评论,2018,3603:163-170.重要期刊,B类,CSSCI,CLSCI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入选为“2018年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精选佳作”法学类(10篇)论文。)

[20]王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框架、现实困境与破解思路[J].中国司法鉴定,2018,02:9-13.

[19]黄锡生,王江.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利用:立法缺失与补救[J].环境保护,2008,06:37-40.

[18]黄锡生,王江.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J].河北法学,2008,05:15-21.

[17]王江.环境监理:形成逻辑、法制缺失与立法构想[J].云南社会科学,2013,05:139-143+148.CSSCI;

[16]王江,杨霜依,刘亚寅.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域外经验探析[J].环境保护,2014,4204:36-38.

[15]王江,胡园园.新时代的传统村落保护:政策举要、法制问题与对策[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8,3902:40-44.

[14]王江等.国外科普工作对我国青少年科普之启示[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6:193-194.CSSCI;

[13]王江等.科普的价值研究[J].科协论坛,2003,11:7-9.

[12]王江.区域经济开发对环境影响的法经济学分析[J].生态经济(学术版),2007,01:44-47+63.CSSCI;

[11]黄锡生,王江.区域开发对环境的影响研究——法经济学的视角[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7,05:24-28.

[10]黄锡生,王江.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教育系统效益提升的法制保障[J].教学与管理,2006,36:7-8,C扩;

[9]王江.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探究[A].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论文集——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分册[C],2008:5.

[8]王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研究[A].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2009:5.

[7]王江.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探究——以美国超级基金法为例[A].201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三册)[C].2011:7.

[6]王江.论跨界河流生态受益者补偿原则[A].201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三册)[C].2011:3.

[5]王江.论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归属[A].200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第一册)[C].2005:6.

[4]王江.区域经济开发对环境影响的法经济学分析[A].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三)[C].2006:5.

[3]黄锡生.王江.集中式饮用水资源生态补偿探究[A].200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2008:5.

[2]王江.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及法律对策研究[D].重庆大学,2007.

[1]王江.生态恢复法律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2010.

专著

1.王江,生态环境修复法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5月;

2.胡德胜,王江,电动汽车及车联网业务政策法律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7月;

3.王江,胡德胜,光伏发电及天然气政策法律专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3月;

教材

1.能源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7月,参编;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参编;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典型案例解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年,(参编);

4.能源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19年8月出版,参编;

代表性课题:

(一)主持

1.司法部,美丽乡村建设中潜在环境风险的法律管控,2014,3万元,已结题;

2.重庆市法学会,三峡库区消落带环境污染治理法律制度研究 ,2014,0.5万元,已结题;

3.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城乡一体化防治农村环境污染的法律制度研究 ,2013,1万元,已结题;

4.中央高校面上项目,城乡一体化的农村污染防治制度研究,2015,3.5万元,已结题;

5.中央高校跨学科重点项目,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规范化构建及其法制保障研究,2016,9万元,已结题;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周边命运共同体”倡议下我国国际河流水争端的管控研究,2018,20万元,在研;

7.重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为核心目标的法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优化研究,1.5万元,在研,2020年;

8.中央高校交叉与运用提升类项目:碳达峰碳中和入法的路径及其展开,2021,6万元,在研;

9.重庆大学本科教学研究项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环境法课程体系的优化及其实现,2021,1万元,在研;

另承担中央高校面上项目,共同承担国家电网电动车公司委托项目等共3项。

(二)参研

1.两型社会建设与环保监管模式创新研究,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2007年度司法部重点项目;

3. 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五、获奖

1.中国能源法学会暑期研究生绿能杯(第三届)调研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指导的两个课题组分获比赛一等奖和二等奖(总分排第二和第四);

2.废弃光伏组件回收:问题研判、域外经验和法制因应,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8年中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

3.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探究,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优秀论文;

4.中国能源法学会暑期研究生(第四届)绿能杯调研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指导的课题组获比赛一等奖;

5.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9年中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6.入选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2020年);

7.《国际河流水资源争端的法理透析与妥适消解》,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中国法学会,一等奖,2021年;

8.第七届励青环境法学奖,三等奖,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2021年;

9.重庆大学先进工作者,2020年;

10.重庆大学优秀专家建议信息,2021年;


六、社会服务与兼职

1.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2.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

3.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

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大学“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研究员,2020.11-2023.11


七、资政报告

1.资政报告: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存“三难”被重庆市委办公厅《信息专报》(2020年7月29日)采用,获副市长肯定性批示,获评2020年度重庆大学十佳资政建议;

2.专家建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的若干建议》被中国自然资源学会采用并被司法部立法四局综合采纳(2020年8月);

3.资政报告:关于推进新时代西部绿色大开发的政策建议被重庆市委内网采用(2019年);

4.研究报告:《1992年<跨界水道公约>的发展动向及对我国的对策建议)》被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采纳,2021年8月12日;

5.为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提供“中、哈跨界河流分水谈判”的专家建议(2018年);

6.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长江法》(草案)征求意见提供专家建议(2020年);

7.为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就“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比较及我国制度现代化研究”提供专家建议(2021年);

8.为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就《三亚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

2020年)《三亚市乡村民宿经营管理办法法(草案)》提供专家建议(2020年);

9.执笔《关于节约食物立法的若干建议》,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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