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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国税系统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7                       资料来源:重庆大学法学院干部培训中心                       点击次数:10589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也是中组部指定干部培训基地。

学校创办于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校园占地面积5443亩,有A、B、C、虎溪四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5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0余人。经过8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科学研究中心,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30余万名高级专门人才,其中40余人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重庆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经过多年辛勤耕耘和持续发展,学院正逐渐成为我国西部地区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高地。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法学学科排名中,重庆大学法学学科名列第11位,其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二级学科同学科中排名第一。2015年法学学科以优秀成绩通过重庆市“十二五”重点学科综合验收,法学院与城环学院等联合成功申报重庆市特色学科群,法学一级学科进入重庆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培育行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团队进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国家智库)。

学院在做好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同时,也致力于为社会服务,为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高品质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努力拓展大学服务社会的新渠道、新方式,并成为国内法治与管理领域的重要培训基地。我们的培训理念是“一流名校、强大师资、细致服务、注重效果”。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国家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学习与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税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理念和能力,增强税收征管中的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重庆大学法学院于2016年秋季面向全国各级国税系统举办“国家税务系统干部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及地点

(一)对象:全国各级国税系统领导干部及相关业务骨干;

(二)地点:重庆市重庆大学B校区或C校区。

二、备选课程体系(全国班课程由各参训单位初选,经学院综合意见后确定8个专题讲座和1天现场教学,合计5天教学)

课程体系 课程名称 学 时
当前政治形势与社会热点 哲学思维与五大发展理念 4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准则条例 4
“两学一做”专题讲座 4
解读“十三五”规划 4
法治理念与法治方法 4
一带一路战略经济政治分析 4
当前社会形势与法治政府建设 4
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 4
行政违法案件证据收集与实务 4
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研究 4
行政执法中的履职风险防范 4
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及实务 4
行政诉讼应诉的技巧 4
民行交叉问题研究 4
税收违法与《刑法》衔接问题研究 4
专业深化 “营改增”重难点问题分析与税务管理 4
企业财务报表阅读分析与舞弊甄别 4
税收稽查与法律适用 4
房地产业营改增最新政策与实践 4
金融机构营改增政策解读与实践 4
当前税收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
中国税制改革趋势与前景 4
新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 4
税收征管与稽查 4
消费税热点政策解读 4
税务部门权力清单相关工作 4
当前税收科研工作重点和热点问题 4
纳税服务热点问题研究 4
当前税收征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4
最新国家税收政策解读 4
《税收风险识别与原因分析》 4
“互联网+”形式下的国税信息化建设 4
法律素养提升 解读《税法》 4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
解读新《行政诉讼法》及对执法工作影响 4
解读《行政复议法》及经典案例评析 4
解读《行政许可法》及经典案例评析 4
解读《行政处罚法》及经典案例评析 4
解读《行政强制法》及经典案例评析 4
综合素能提升 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4
干部情绪管理与心理解压 4
新闻宣传与形象塑造 4
重大工商违法案件危机处理与媒体应对 4
公务员公文写作技巧 4
公务礼仪 4
团队精神建设,改变精神面貌 4
国学修养与人生智慧 4
新形势下领导力提升 4
养生专题讲座   —传养生之道,享健康人生 4
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与处理 4
中外美术作品欣赏 4

三、师资配备

本次培训班教师组成为: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领导1-2名,重庆市实务部门领导1-2名,其余为重庆大学或相关高校专家、教授组成。 师资力量强大,确保培训效果。

四、办班模式及费用

(一)全国班:面向全国各级国税系统招生,每个单位遴选1名以上学员即可报名参加,培训费用每人每天400元,每期合计3600元/人,包含培训费、餐费、住宿费、课室费、资料费、学习实践费等所有培训费用,由校方综合调配使用(住宿为校内外培训公寓和普通宾馆标间,出现单房需补齐住宿费差价;就餐为食堂自助餐或窗口餐)。报名人数达到50开班,如未达到报名人数,校方可延期开班。

(二)独立办班:由参训单位拟定培训时间、天数、目的,校方根据其需求量身定制培训方案,费用双方协商。

(三)联合办班:受人数及经费限制,达不到独立办班要求的单位可与其他意向单位联合办班,联合办班单位可由校方推荐,也可自行与兄弟单位联系。

五、全国班培训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培训时间

1.政策法规和税收科研培训班:9月4日至12日;

2.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9月5日至13日;

3.税收征管能力提升培训班:9月18日至26日。

(二)报名方式

请填写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回学院,学院于开班前10日告知报到相关事宜。

六、结业待遇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学员纳入校友录并可在网上查询。

七、联系方式

(一)电  话:023—65120501、65120502(传真) 15502378999

(二)联 系 QQ:1091786699  电子邮箱:1091786699@qq.com

(三)联 系 人:张主任  吕老师 田老师

(四)网  址:http://law.cqu.edu.cn  重庆大学法学院→继续教育

(五)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培训中心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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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国税系统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7        浏览次数: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也是中组部指定干部培训基地。

学校创办于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校园占地面积5443亩,有A、B、C、虎溪四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5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0余人。经过8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科学研究中心,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30余万名高级专门人才,其中40余人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重庆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经过多年辛勤耕耘和持续发展,学院正逐渐成为我国西部地区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高地。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法学学科排名中,重庆大学法学学科名列第11位,其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二级学科同学科中排名第一。2015年法学学科以优秀成绩通过重庆市“十二五”重点学科综合验收,法学院与城环学院等联合成功申报重庆市特色学科群,法学一级学科进入重庆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培育行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团队进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国家智库)。

学院在做好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同时,也致力于为社会服务,为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高品质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努力拓展大学服务社会的新渠道、新方式,并成为国内法治与管理领域的重要培训基地。我们的培训理念是“一流名校、强大师资、细致服务、注重效果”。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国家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学习与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税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理念和能力,增强税收征管中的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重庆大学法学院于2016年秋季面向全国各级国税系统举办“国家税务系统干部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及地点

(一)对象:全国各级国税系统领导干部及相关业务骨干;

(二)地点:重庆市重庆大学B校区或C校区。

二、备选课程体系(全国班课程由各参训单位初选,经学院综合意见后确定8个专题讲座和1天现场教学,合计5天教学)

课程体系 课程名称 学 时
当前政治形势与社会热点 哲学思维与五大发展理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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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资配备

本次培训班教师组成为: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领导1-2名,重庆市实务部门领导1-2名,其余为重庆大学或相关高校专家、教授组成。 师资力量强大,确保培训效果。

四、办班模式及费用

(一)全国班:面向全国各级国税系统招生,每个单位遴选1名以上学员即可报名参加,培训费用每人每天400元,每期合计3600元/人,包含培训费、餐费、住宿费、课室费、资料费、学习实践费等所有培训费用,由校方综合调配使用(住宿为校内外培训公寓和普通宾馆标间,出现单房需补齐住宿费差价;就餐为食堂自助餐或窗口餐)。报名人数达到50开班,如未达到报名人数,校方可延期开班。

(二)独立办班:由参训单位拟定培训时间、天数、目的,校方根据其需求量身定制培训方案,费用双方协商。

(三)联合办班:受人数及经费限制,达不到独立办班要求的单位可与其他意向单位联合办班,联合办班单位可由校方推荐,也可自行与兄弟单位联系。

五、全国班培训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培训时间

1.政策法规和税收科研培训班:9月4日至12日;

2.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9月5日至13日;

3.税收征管能力提升培训班:9月18日至26日。

(二)报名方式

请填写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回学院,学院于开班前10日告知报到相关事宜。

六、结业待遇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学员纳入校友录并可在网上查询。

七、联系方式

(一)电  话:023—65120501、65120502(传真) 15502378999

(二)联 系 QQ:1091786699  电子邮箱:1091786699@qq.com

(三)联 系 人:张主任  吕老师 田老师

(四)网  址:http://law.cqu.edu.cn  重庆大学法学院→继续教育

(五)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培训中心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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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3-65120501 023-86056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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